[Brisbane] 关于访客签证

快生孩子了,所以想让公婆来帮忙照顾。他们在国内提交了申请(访客签证subclass600), 但被告知只能批三个月,因为我们两口子都不是澳洲居民也没有拿PR。我们想让孩子爷爷奶奶至少待6个月。所以想问一下,如果对此决定有异议的话,应该和谁谈阿?是应该跟国内的还是这边移民局官员谈阿?现在的情况是在通知体检的时候说给三个月 但还没有正式下签。谢谢!!

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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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thyshmaryan 发表于 2013-5-2 15:57
好像可以先过來,之後續簽visa 的!

同问我也这种情况,
我爸妈刚批下来,也是三个月。还不能在澳洲续签!所以打算爸妈回去后,公婆接着来。
弱弱的问句:你是啥签证啊?457?
如果签证上有8053 No further Stay 条款的话,是不能在澳洲境内续签的,必须离境回国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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