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多数签证申请和入籍申请过程中,品行要求(character requirement)是一个常见的基本要求。因此,移民局会要求申请者提供澳洲无犯罪记录,以及在常驻国的无犯罪声明。“犯罪” 这个词看似离我们很遥远,但近日来,我们接受了不少相关的咨询,稍有不慎,就会触碰到法律的底线。常见的违法行为有很多,小到超速、酒后驾驶、打架伤人,大到刑事犯罪。
按照移民法,到底什么样的行为会对签证有影响呢?那么有了犯罪记录,还能申请澳洲签证吗?
品行测试Character test的法律解释
1958年颁布的移民法中Section 501清楚列明了违反品行测试的行为,其中包括 1. 严重犯罪记录(substantial criminal record),包括 · 死刑 · 无期徒刑 · 12个月或以上的监禁 · 被判过入狱2次以上,总共的时间为12个月以上 此外,如果确实犯罪,但由于精神或其他问题没有入狱,只是被送入相关看守所,这种情况也属于严重犯罪。
2. 曾经试图逃脱移民拘留,或在移民拘留期间 / 移民拘留前后曾经犯罪。
3. 有理由怀疑此人是某个犯罪组织的成员,或与这些组织有任何联系。
4. 有理由怀疑此人参与贩卖人口、走私、种族屠杀、战争罪、虐待奴役他人、或其他引起国际社会担忧的罪名。或者因为以上行为,被澳洲或其他国家的法庭起诉或定罪。
5. 通过参考此人过去以及现在的犯罪记录或此人过去或现在的行为,发现此人不属于拥有良好品行(good character)。
6. 当此人进入澳大利亚时,此人会对澳洲人民的安全带来威胁,即此人会参与澳洲的刑事犯罪,性侵他人,或参与一些有害社会安全的暴力行动。
7. 已经被澳洲或者其他国家的法庭起诉或宣判有性侵儿童的行为。
没有通过品行测试的后果——拒签/取消签证
如果没有按照移民局的要求提供无犯罪记录,或者移民局有理由认为申请人无法通过品行测试,则签证申请会被拒绝。对于签证持有人,移民局会发出“考虑取消签证通知”,意味着你的签证有可能要被取消了。你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移民局解释为什么你的签证不能被取消。
但是如果签证持有人正在服刑、有严重犯罪记录或者有性侵儿童的罪行,此人的签证将会是被强制(mandatory)取消。此后将永远无法获得澳大利亚签证。这种强制的措施是很严格的。
移民仲裁庭(Migration Review Tribunal)每年都会处理大量的由于犯罪记录而被取消或拒绝签证的上诉案件,他们会根据移民部长签发的Direction 65文件复审此类案件,文件要求从以下方面进行复核: 1. 犯罪性质和严重程度 2. 对于澳洲社会和社区安全的潜在威胁 3. 最大化考虑对于儿童的利益 4. 申请者与澳洲社会和社区的联系
在这里小编举两个例子。
2018年4月27日,移民仲裁庭对于一起配偶签证的拒签维持原判。申请者在二十年前犯下了对于儿童的多起性犯罪,并因此于2001年至2011年入狱十年。仲裁庭根据Section 501裁定此人拥有严重犯罪记录,并怀疑此人会给社区带来严重威胁,即使申请者有两个定居澳洲的未成年孩子,仲裁庭依旧认为罪行严重,他与澳洲的联系不足以让他获得签证,因此维持移民局的原判,拒绝了他的签证申请。
2018年5月2日,在另一起针对未成年人的案件中,移民仲裁庭选择了全盘翻案,打回移民局重审。这位申请者被控十年前对于未成年人犯下的不当行为(Indecent Assault Offence)并于当时处以两千澳币的罚款。仲裁庭认为这类行为比较轻微,在此之后申请者一直保持着良好的品行记录,并对社区有着长期的贡献,因此不会给社区安全造成威胁,所以推翻移民局的决定,给予他签证获批。
从以上例子可以看出移民局和仲裁庭对于品行要求的敏感和严格。
如果您有不良记录
其实,入籍的时候对“品行”二字的考量范围比申请签证的时候要宽泛的多。在申请签证时,基本上只要没有犯罪记录或者一些重大的问题,就可以了。但是在入籍的时候,即使你有过被起诉但是最终没有定罪的记录,也要申报给移民局。
如果已经有了不良犯罪记录,该如何处理呢?很多人都想在递交签证材料的时候,隐瞒自己曾经犯罪的事实,希望可以瞒天过海。但是这种做法是得不偿失的。2017年11月18日后,移民条例PIC2020将材料造假追溯期增加到十年。只要申请人提供了假材料,无论是否有拒签决定,是否撤销申请,除非得到特别豁免,都会在三至十年内不能申请大部分澳洲签证。
所以如果有犯罪记录,请在签证和入籍申请中如实上报,详细列明之前犯罪的经过和原因,并进一步解释自己现在已经符合品行测试。
在这一步最好咨询有经验的律师,为你量身打造一份声明,以博得移民局的宽容,豁免对品行方面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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