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郑玉桂律师 于 2013-9-17 11:37 编辑
你好,今年有一宗案例,一位本地的司机在停牌期间驾驶入狱。他不服判决而向最高法院上诉。最高法院作出了明确的指引。因为法例写得很清楚的,任何人士在吊销牌照期间驾驶或基于任何情况没有牌照驾驶,最高可以判入狱2年及罚款$5,000。因此最高法院作出了明确的指引,类似的案件,初犯者可判处监禁3-6个月及罚款$2,000以上。除非有特别的求情理据,否则法官不应该运用酌情权判处非入狱的惩罚。
因此任何无证驾驶及吊销牌照期间驾驶的案件,一开庭的时候,法官会问被告人有没有特殊的情况在无牌驾驶及吊销牌照期间驾驶汽车。求情的理据都是非常狭窄的。因此现行的无牌驾驶或吊销牌照期间驾驶的案件所判的刑罚与过往的相当不同。因此,在此呼吁留学生及侨胞千万不要以身试法。现在初犯而被判入狱3-6个月的情况相当之普遍。
此致
郑玉桂律师敬上
澳大利亚国际公证律师 |